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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退費標準

南投縣信義鄉地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收退費標準

一、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訂定及南投縣政府101.09.06府行法字第1010177957號令。

二、本園收費內容:

(一)學費 :全日制4950元(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),一學期收費一次。

(二)代辦費: 一個月收費一次

●材料費:全日制350元

●活動費:全日制300元

●午餐費:全日制600元

● 點心費:全日制550元

三、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
(一)學費:
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
(二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
四、本園退費原則:

(一)學費:
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4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(二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
(三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
(四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
五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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